周少來
  29日,有報道稱,目前廣東基本完成對“裸官”任職崗位集中調整工作。其中省管幹部的調整在4月底前基本完成,其他幹部調整在5月底前基本完成。對此,輿論在點贊叫好的同時,也在呼籲對這些老婆、孩子移居國(境)外、隻身一人在國內的官員進行徹查。
  “裸官”在我國已成為一種“政治現象”,引起“上下”關註,雖三令五申,仍屢禁不止,足見其嚴重而普遍。“裸官”非“貪官”,但可能是“貪官”的“胚胎”和“後備軍”。能貪就貪、能撈就撈,一有風吹草動,就開溜偷逃,其政治忠誠何在?國家認同誰信?
  普遍之象,必有其發生的普遍之理。“裸官”何以能在政治生活中暗藏並蔓延,人性貪欲只是根源之一,更根本的原由還在於“制度性漏洞”而導致的“制度性無知”,具體有三:
  “裸官”有多少?全國的副處級以上幹部中,現有“裸官”有多少?地域分佈如何?官職分佈如何?年齡結構、性別結構如何?可能沒有多少人知道。現在網上流傳的“裸官”有118萬的數字,還是專家個人估算的1995年—2005年的“老數據”。
  “裸官”的變動情況如何?從開放國門起始,從“裸官”暗起至今,“裸官”發生的原因各異,人員結構變動起伏,每年新增多少?老婆、孩子什麼時候移居的國外?為什麼未能掌握“裸官”的行蹤?為什麼“裸官”出逃後我們才“恍然若知”?
  “裸官”的財產狀況如何?財產、甚至是遠遠高於自家收入的財產,才是“裸官”能“裸”的根本。沒有錢,連自家門都出不去,焉能“出國”?為什麼“裸官”有巨額財產,而我們一無所知?為什麼財產轉移境外,而我們無法監控?沒有實時的跟蹤式監控,沒有銀行轉移資產的真憑實據,我們如何能知道“裸官”們向境外轉移了多少財產?
  2014年1月頒佈的《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》,明確六種情形人員不列入考察對象,其中包括配偶已移居國(境)外,或沒有配偶,子女均已移居國外的“裸官”。為什麼黨和國家高度重視,還會出現“制度性三不知”?
  其中的關鍵是,防止“裸官”和“貪官”的制度規定,必須進一步完善配套,必須進一步落實到位,必須進一步公開透明。一靠制度,二靠法治,用周密的制度機制和充足的動力機制,實時和動態跟蹤幹部和官員的任職、家庭和財產狀況。進一步加強公共媒體和廣大民眾的監督力量,形成規範和監督權力運行的強大合力,以制度之網和人民之力,真正做到對“裸官”的現狀、動態和財產的“全過程”的“制度性三知”。
  此次廣東省委從制度監督的基礎做起,對全省“裸官”進行全面的普查和職位調整,是做到“制度性三知”的持久工程,用制度和法治來保證對“裸官”的可知、可控、可公開,值得在經驗上加以總結,在制度上向全國推廣。▲(作者是中國社科院政治學研究所研究員)
(編輯:SN09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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